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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打伤路人又用砖头砸奥迪 酒醒后赔钱又获刑

发布时间:2016-01-25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王翠玲)酒,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似乎不可或缺。闲暇时光,三五好友聚在一起畅饮几杯,倒也是乐事。但凡事要有度,“小酌怡情,大酌伤身”,不仅如此,喝酒也讲究酒品,酒后滋事万万不可。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就审理了一起酒后滋事触犯刑律的案件。

  张某二十出头,身强力壮。2015年8月28日中午,他与几个好哥们一起喝酒,并且一直喝到了晚上,凭自己年轻,酒量好,张某是啤酒、白酒来者不拒,期间大概喝了一斤多白酒,好几瓶啤酒。当晚22时许,张某谢绝了要出来相送的朋友,自己一个人晃晃悠悠地往家走。当其走到敦化市胜利街某小区一胡同内时,酒力发挥,总觉得有东西拦他的路,便胡乱拍打,东砸西撞,无故将路过的吴某鼻部打伤,又用砖头将赵某停放在路边的奥迪牌轿车车门砸坏(维修价格为1200元),将江某停放在楼下的尼桑牌轿车左后门玻璃(价值人民币700元)砸碎,将王某停放在楼下的奇瑞牌QQ轿车前挡风玻璃(价值人民币720元)砸碎,将刘某家饭店的门玻璃(价值人民币450元)砸碎。案发后,张某对被害人吴某、赵某、江某、王某、刘某的经济损失全部进行了赔偿,表示后悔不已,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张某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鉴于张某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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