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全会《决定》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而立之年不务正业“瘾君子”容留他人吸毒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6-04-29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李志慧 姜泓宇)而立之年本是大展宏图开创美好事业的年纪,靖宇一青年邢某在三年间因多次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罚,2015年9月,邢某再次因吸毒被白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戒毒,在此期间邢某主动交代了在家中多次容留朋友吸食毒品的犯罪事实,随后被靖宇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依法逮捕。

  靖宇县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邢某某在家中吸毒且明知他人吸毒,为其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判处邢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官提示: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毒品是万恶之源,请你和你的家人朋友远离毒品。(文中人物为化名)。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