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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害人害己

发布时间:2016-12-28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吴珍珍)近期,昌吉市人民法院就一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景某因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景某在新疆奎屯市虚构可以帮助办理出租车营运证的事实,以收取办事费用及好处费为由,陆续骗取闫某现金90000元。

  2015年4月,景某化名“杜建疆”冒充昌吉监狱监管大队大队长,并伪造身份资料,身着人民警察制服多次与被害人樊某、张某夫妇相处并取得对方的信任。同年8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景某虚构昌吉监狱养牛可以分红,让樊某、张某夫妇投资,共骗取二人现金25000元。

  2015年12月6日,被告人景某被昌吉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昌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9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冒充人民警察身份,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25000元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景某一人犯两罪,两罪并罚。综合以上情节,昌吉市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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