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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进乡村 普法宣传润人心

发布时间:2021-08-0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宋云鹏)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吉林省高院开展的“执行工作进万家,执行法官六走进”宣传工作计划,致力解决农村村民对执行法律知识的需求,提高农村村民法律意识。8月3日下午,在长春林区中院执行局长闫莉的带领下,长春林区中院执行宣讲团联合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走进江源区城墙街道新华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在新华村村委会,执行宣讲团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案例为村民们详细讲解了农村的哪些财产可以执行,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还有限制高消费与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等有关执行法律问题。并与村民们现场互动,对村民生活中遇到的执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村民通过经典案例和浅显易懂的话语,对执行法律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通过这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更拉近了法官与农民群众的距离,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全面深入地了解法律法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更加尊重执行、理解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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