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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江汛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09-15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江汛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浙江省衢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江汛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汛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江汛波利用担任衢县县长、县委书记,衢州市衢江区委书记,衢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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